第五十四章 台湾的新一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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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4ri这一天,王三和李四早早地起来了,按往常的规律,今天是商人来采购鹿肉的ri子。
他们两个人现在是住在下淡水河(高屏溪)上游二十公里处的放索仔社里。
房子是租住的竹寮,一年四个里尔或者四口铁锅都行,八条鹿腿四匹布也可。
其实他们两个人并不是为住人才租住的,他们完全可以在野外随随便便搭个棚子。
关键是他们得找个人多的地方放猎物,要不然山豹、山狼都可能把猎物偷走。
总不能找专人看管吧?所以把猎物放在村子里比较方便。
而且,他们和放索仔人搞好关系也很重要。
那个租住的费用是交给社里的公用钱,私下里他们还送社长及其他长老一些小物件,可不能心疼几个小钱。
放索仔人有不偷人东西的族规,他们认为偷拿了别人的东西会给族人带来疾病。
王三和李四俩人非常喜欢他们这样的族规,并希望他们永远保持下去。
像这样的村子下淡水河上游还有几个。
如果再往里走,接近山区的地方,那是搭加里扬人的天下。
更深的山区他们没敢进去,因为什么可怕的传说都有。
其中一条就是竟然有部落喜欢拿人头当装饰,来显示自己的勇猛。
几年前,俩人写得不好?可我真是用了心啊!
希望得到您慷慨的打赏,以此来肯定我。
裸奔的滋味不好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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